疑难解答
联系我们
深圳市中盛财务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胜商业大厦2K
联系电话:0755-33094482
聂小姐 13423985782
深圳注销公司的法律依据
发布日期:2019-11-07 14:34:29
一、深圳注销公司提醒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解决公司的未决业务,清理公司的债权和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清偿公司剩余财产,清偿清算过程中所欠的税款和税款,并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制作清算报告,提交给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关于其终止公司公告的注销登记后。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为在其终止公司公告注销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
四、深圳注销公司应当通知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送人民法院。
五、依法设立清算组。公司自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组成。清算组在清算的期限内未成立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任命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清算组,及时进行清算。
六、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登记债权。由于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在报纸通知十天内债权人和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公告,自公告起没有对清算组接到通知后的45天内,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理赔相关事宜应该解释和提供证据。清算组应当登记的权利。在申报债权,清算组不得还清债权人。
七、深圳注销公司提醒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